箫韶九成_立志成为佛系博主

1. 试问前塞夏圈碰瓷写手elk何时道歉?
2. 这个号专注披露碰瓷,不产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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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WP为amoraoftheapocalypse

【哥谭Gotham】嘿洛丽塔,嘿!01(丑蝙Jerome/Bruce)

【2018-01-17 23:15 】

摘要:布鲁斯·韦恩回忆了他这辈子第一次也(可能)是最后一次穿女装的一次经历。

 

说明:标题来自于Lana Del Rey的《Lolita》

警告:1.第一人称(OOC) 2.当时开这个脑洞,是出于对”《致命玩笑》里丑爷强奸了芭芭拉”这点的反驳。如果阅读的你也是这么认为的,那么可以【直接点右上角】! 

 

十年前,我13岁,还在安德森中学念八年级。“扮成女孩儿”这件事大概距离我们初中毕业还有两三个月,起因是音乐课上大卫·埃利奥特和珍妮弗·洛佩斯的一场争执。

音乐课已经快要结束了,丽贝卡·安娜-约翰·奥斯曼小姐看还有时间,就让我们小组讨论对古典主义音乐的了解(很显然,我们下一节课的内容就是古典主义音乐了)。

和我同一组的是大卫和珍妮弗——他们俩经常看对方不顺眼,而这个情况似乎从前年刚入学、他们俩刚成为同桌的时候就存在了。这次大卫抛出了几个古典主义音乐家的名字之后(例如巴赫、海顿和莫扎特之类的),扭过头冲珍妮弗小声嘀咕,都是男音乐家,你们女生真是弱爆了。珍妮弗感觉被冒犯了,狠狠地他瞪了一眼,并要求大卫向她道歉,而大卫不为所动。我往珍妮弗那边挪了挪,然后抬头对大卫说,你这是彻头彻尾的偏见,你确实应该和她道歉。大卫似乎被我激怒了,冲我大声嚷了一句,小子,我可没错。

因为大卫的这声大喊,班级的讨论似乎被按了暂停键,全班的目光都转向了我们三个。这个时候,下课铃很适时地响了(这怕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下课铃的和蔼可亲)。奥斯曼小姐把珍妮弗和大卫留了下来了解情况,而我只能对他们报以无奈的眼神,收拾了东西,拎着书包回家。

那天他们俩的事情有没有解决,我不得而知。同样地,我也没有预料到,在下周的音乐课上,我们将面对这个学期奥斯曼小姐的突发奇想。

说到这里,我不得不先介绍下奥斯曼小姐(顺便说一句,她可是我青年时代极为喜爱的一位老师)。奥斯曼小姐来自法国,已经在美国定居了七八年,但是她有时候说话还是会带有轻微的法语口音(比如弄错词的重音什么的)。不过即使她不开口说话,人们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也能极快地判断出她的国籍,因为她有一头极美的红发和匀称的身材,身上还散发着难以言明的性感的气息(在我的回忆中是这样没错的)。

她是一个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女性,我对此深有体会。上个学年,我们上完了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欣赏,她提出让我们排一幕歌剧。她用饱含热情的语调“煽动”了我们,让我们相信我们“会完成一项伟大的创举”。最后,我们表演了蒙特威尔第《奥菲欧》的第四幕:黄泉之国(这一幕讲述了奥菲欧带走爱妻时不小心回了头,所以又失去了她的故事)。我们进行了一场全程无实物、无道具的表演。凭着我们卓越的想象力和“忘记怎么唱就念出来”的随机应变的能力,我们把奥斯曼小姐和坐在下面的幕后同学逗得前仰后合。(值得一提的是,那次大卫演了奥菲欧,而珍妮弗则是优丽狄茜——奥菲欧的爱妻。珍妮弗还曾在排练的时候嘲讽地对大卫说,如果我是你的妻子的话,我绝对会选择留在冥界。——多年后的今天,他们俩结婚了,我不知道珍妮弗还记不记得这句话。)

回到原来的话题,在接下来的音乐课上,奥斯曼小姐告诉我们,她打算在四月份复活节期间,带我们去布莱恩公园合唱基督赞歌(当然全是古典乐时期的作品),唱完就解散,当作给我们提前放假——然而前提是,班上的女孩们要打扮成男孩子,男孩们要打扮成女孩子。我听见了几个男孩在抱怨“这样做好丢脸”,奥斯曼小姐思考了下,告诉我们,她也可以只组一只小合唱队,到时候大家都到场就好,或者把日子定在愚人节那天。班上的几个男孩商量了下,同意了后面那个提议。

接下来的两周,奥斯曼小姐教授了我们几首曲子(像是托马斯·塔利斯的《你们若爱我》、亨利·普赛尔的《听我的祷告》之类的),并和我们一起策划了服装、时间安排和地点安排。“男士们”到时候会穿深色背带裤,打领结,配浅色衬衫,粘胡子(或者也可以不粘);“女士们”会穿白裙子,戴假发(或者也可以不戴)。她还提醒我们:希望那天男士们都是好绅士,女士们都是好淑女,但是更重要的是——大家要彼此尊重。

我穿的白裙子和假发都是玛莎帮我准备的,她非常积极且兴奋,仿佛她一直在等着自己的儿子变成一个女孩儿似的。那条裙子我一开始一直怀疑只是一块布,穿到身上后才发现——“好吧,这充满了异国风情”(这是条希腊式的连衣裙,样式很像艾伯特·林奇画的那幅《蓝色裙装的女士》。玛莎似乎只是把衣服的颜色改了改,然后把那位女士右肩的红花换成了白色)。关于假发,我不知道玛莎对我做了什么,据她解释,她只是“把我的头发中分定型后,夹上了两片刘海贴,然后在脑后夹上了一截长发”——这听起来真令人惊异,我是说,女士们的创造力真是令人惊异。但最令我惊异的恐怕是,那天出门前,玛莎还帮我修了眉(本来她还想对我的脸做更多的事情,我抗议并制止了她——现在回想起来,我觉得很遗憾,也许我应该让她继续做下去)。

四月一号的下午两点左右,我们穿着自己的装扮,跟着奥斯曼小姐来到了学校附近的布赖恩公园。也许是因为今年的复活节就在四天之后,街上已经洋溢着节日的愉快的气氛。路上我们还发现有一家流动马戏团也停在了公园附近,听着里面收拾东西时产生的喧哗声,我想他们也许在做着准备工作什么的。

等奥斯曼小姐安排我们在喷泉边的台阶上站好后,我看了一眼穿着长袖连衣裙的“女士们”,才感觉到在四月的温度里裸露手臂不是个好选择。

因为身高的缘故,我站在第一排最右边,左边是拜伦·凯斯(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在不久前的一次宴会上我和他打过照面,他向我透露:几个月后,议会将票选新任共和党领导人,他有望被提名——如果是这样的话,祝他好运),后边则是丹尼尔·福克斯(这个就不多说了,韦恩房地产的长期合作伙伴)。

在排练的时候,公园里三三两两的人就开始向我们靠拢了,而我的目光则一直落在不远处长椅上的一个年轻人身上。他看起来不到二十岁,蓝外套里面穿着一件格子衫,有一头惹眼的红发(让我做个对比的话,当然还是奥斯曼小姐的更好看一点)。他也许在想事情,看起来心不在焉的,所以我一直放心大胆地看着他。

合唱结束了,我的目光还是没从他身上收回来。这时,他仿佛有所察觉,扭头看向了我,那一瞬间,他目光里所包含的恶意几乎让我浑身发冷。但是很快,也许是他意识到了什么,他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和善了,还冲我扯出了一个微笑——这让我以为之前他的眼神只是我的错觉。此时我的内心只是充满了“被抓包了”的尴尬感,我抿着嘴冲他笑了一下,赶快扭过头看向奥斯曼小姐,听着她嘱托我们路上注意安全、放假快乐什么的。

当我再次看向他时,我发现他也在看着我,这次他还笑着和我挥了挥手。我想了想,提着裙子向他走了过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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